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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与开发亟待走向纵深

发布时间:2015-01-26 信息来源:中国民主促进会湖南省常德市委员会 【字体: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她是民族品牌、地区名片、质量象征、信誉保证和文化精品。围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与开发”这一课题,民进常德市委先后前往武陵区、桃源县和益阳市安化县等地实地考察调研,通过召开部门座谈会、走访生产企业、深入产品基地等形式,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我们认为,我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与开发工作亟待走向纵深。

    一、有所作为,保护与开发地理标志产品成果丰硕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强力实施品牌战略,在推动全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与开发的工作中,坚持以整合资源为基础,以标准化推动为先导,以提升质量为要求,按照“保护一个产品、做强一个产业、富裕一方百姓、拉动一方发展”的工作思路,通过几年的不断努力,我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与开发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截至目前,全市已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18个。其中,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发证11个:桃源野茶王、汉寿甲鱼、汉寿玉臂藕、澧县葡萄、常德酱板鸭、石门马头山羊、石门土鸡、临澧黄花鱼、安乡珊珀湖草鱼、安乡珊珀湖花鲢、安乡珊珀湖黑鲫;国家工商总局地理标志保护商标发证4个:桃源大叶茶、石门银峰、石门柑橘、安乡黄山头酱板鸭;农业部认证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3个:津市藠果、桃源瓦儿岗七星椒、澧县复兴苹果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数量居全省前列,在增加保护产品数量、提高产品质量、延伸产业链、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拉动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地理标志产品年总产值达30.4亿元。

  二、有所欠缺,保护与开发地理标志产品问题突出

  我市地理标志产品为推动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化生产,提升产品特色品质和经济效益,助推地方特色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市地理标志产品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看,都与我市农业大市的地位不相符,与省内外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通过保护与开发地理标志产品促进地方支柱产业发展的作用发挥得还不足。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三个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政府扶持不够。市政府虽然出台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与开发的奖励措施和相关配套政策,但县市区由于财力不足等诸多原因未能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往往只注重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对其申报成功后产品开发关注过少,造成一些没有工业产业支撑的地理标志产品无奈地成为一个“标志”,无法可持续发展。地理标志产品具有特殊性,属于团体性知识产权,其产权不属于生产者,企业或业主在后期投入较大,受制于政府补助资金与相关配套政策不到位,在短期的投入与产出的权衡与比较中,往往中途下马,所有工作前功尽弃,我市地理标志产品陷入了重数量轻质量、重保护轻开发、重生产轻市场的怪圈。

  二是品牌效应不强。纵观我市18个地理标志产品,初级农产品就有13个。这些初级农产品没有严格的品质管理,受制于地理标志产品的特殊地域性和文化特性,发展后劲十分有限,其知名度不高,美誉度不强,市场占有率不高,文化内涵挖掘不深。“常德酱板鸭”获得地理标志产品后,曾有一家大型上市企业看好取得地理标志产品后酱板鸭产业的发展潜力,专程来常德酱板鸭协会洽谈收购酱板鸭企业生产事宜,由于本地企业和消费者认同感不强,导致“墙内开花墙外香”,丧失了一次品牌发展的大好时机。相对于法国香槟、波尔多葡萄酒、金华火腿、安化黑茶等地理标志产品,普通消费者一提起总会从心底表示认同,因为其悠久的历史、长期稳定的品质与当地文化的结合紧密,符合地理标志产品其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紧密结合的本质特性。因此,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管,保证产品品质,提高美誉度和市场认同度,进一步发掘与地理标志产品相关的文化内涵,乃当务之急。

  三是管理体制不顺。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在管理体制上,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农业部均有权对地理标志产品予以保护和管理。由于各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管理权限的冲突和碰撞状况,给实际工作带来了不小影响。有的地理标志产品通过不同途径进行申报保护,如桃源大叶茶和桃源野茶王是普通产品和精品的区别,造成企业难以抉择发展方向,部门难以监管,政府扶持力度削弱的局面。有的地理标志产品没有做到资源优化,不能获得最大效益。如津市藠果是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若能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其地理标志保护是与欧美日韩澳等发达国家互认的,将在产品通关、知识产权保护、产品品质、价格提升等方面取得更大进展,实现地方知名度提高,促进企业和农民收入增加的互赢互利。

  三、有的放矢,保护与开发地理标志产品任重道远

  我市独特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形成了丰富的物产资源,历史悠久的人文环境孕育了极具特色的优良产品。为进一步做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与开发工作,促进特色经济发展,应努力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鉴于地理标志产品产权的特殊性等因素,仅仅依靠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关企业、行业协会去做好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与开发工作是远远不够的。建议市政府尽快出台全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加快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准制定步伐。各级政府要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特别是开发工作列入经济发展规划,在土地使用、银行信贷、税收、农业投入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扶持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健康发展;将产品培育、申报、保护、标准制定、宣传培训等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并督促落实到位。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通过政府主导,加强监管,维护市场,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和质量,做大做强地理标志产业。

  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政府要针对已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产品,组织相关专家学者,深度挖掘其产品的文化内涵,以文化提升价值,以品牌开拓市场。要把发展地理标志产品特色经济提高到整体营销的角度,大力开展营销活动。要利用各种商品交易会、博览会,通过网络、报刊、电视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切实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安化黑茶,2004年未获地理标志产品前,年产值仅0.5个亿。此后,县政府通过总体营销,深入挖掘茶马古道文化内涵,同时在央视等各级媒体不断投放广告宣传,将安化黑茶卖到了全国各地,到2013年底年产值达到60个亿,十年间成长近120倍。由此可见,地理标志产品的开发是产业发展的助推器,企业提升的大舞台,富民兴农的“金饭碗”。建议借鉴外地经验,重点推介13个市场效益前景较好的地理标志产品,提升品牌效益,扩大市场占有率,推动我市地理标志产品产业整体发展。

  三是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一方面,针对当前三个不同行业主管部门均有权对地理标志产品予以保护和管理的现状,建议由政府出面,理清部门职责,定期或不定期举行部门联系会议,选择最适宜的地理标志保护方式进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减少内耗。另一方面,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作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与开发的核心问题是提高产品质量,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中介组织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日见显著。因此,加强专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服务功能,强化对地理标志产品注册的分类指导,强化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对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保证和监督功能,将我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与开发工作走向纵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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